古代“朴作教刑”(以棍棒作为教学的工具),用肉体的刑罚来督导学习,所谓“不打不成材”。这种“棍棒政策”的教育就很生动地表现在“教”字的字形上。
古文字的“教”字,右边像人手持教鞭(或棍棒),左边一个“子”表示儿童,“子”上的两个叉代表算术的筹策(小木棍或草杆),所以“教”字的本义为督导儿童学习,引申为指导、培育、训诲等义。
(北京大学出版社供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