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华人都知道,本国奉行多元文化国策;相对而言,美国是个“大熔炉”。但这只是个模糊概念,一般语意中的大熔炉,自是把所有族裔文化熔为一炉,可是事实上,美国没有熔炼出混为一体的什么东西来。
和加拿大相比,美国的族裔文化更斑驳缤纷。加拿大主要文化支柱是英裔法裔文化,其它族裔人口在比例上居于微末劣势。像华语人口已属英法裔外主要少数族裔,但只有在温哥华、多伦多三几个大城市的聚居点才显现华裔文化特色。
美国多个非欧裔的少数族裔,影响力比加拿华人都要大得多。美国的印第安原住民文化、黑人文化、拉丁美洲裔文化和亚裔文化,其实更具备多元并立格局。
美较加更具备多元文化格局
在一个论坛上,我曾说:“入了加籍的加拿大华人,是放弃了中国国籍,来加拿大寻求异族统治。”这只不过是不带褒贬的事实指陈,也许伤害了某种人的民族自豪感,立遭反驳说:“加拿大是多元文化的民主国家,只要有一天华人当了总理,就是我们在统治异族。”更有人说:“伍冰枝当过加拿大总督,这已是华人在统治异族了。”
“华人统治异族”的定义当然不这么简单。即使就是这么简单,现实却是,有华人能担任个次级部长,大家已经喜出望外;华人当总理,真不知道将是何年何日的事。但美国的奥巴马,到我执笔的这一刻,还真是多少有机会当上总统。美国黑人文化,包括宗教、音乐、舞蹈和习俗,比起他们的加拿大同胞,影响力要大得多。而且,如果我们深入观察美国的大熔炉论述史,其实他们的大熔炉并没有打算包括黑人在内,即黑人被视为连进大熔炉的资格也没有。
罗锵鸣王裕佳:“我们就是主流”
在民族关系的历史进程上,美加都有不同阶段的论述。温哥华的罗锵鸣和多伦多的王裕佳医生,每逢有人提及“主流”一词时,总会主张“我们就是主流”。照我理解,他们的意思当然并非指华人是主流,其它族裔是支流。而是说,多元文化是加国主流,华裔文化是多元中之一元,自然就是主流了。但早期美加所谓主流,确实只是欧裔白人的主流。在加拿大是英裔法裔各有主流,在美国则复杂些,欧裔居民族裔区别较多较大,但仍是英裔和其它欧裔白人为主干。
美加英裔最早要求于少数族裔,是咄咄迫人的“盎格鲁顺从论”,要少数族裔拋弃各自文化传统,全盘接受所谓“主流文化”。加拿大法裔不甘后人,也标举“法兰西顺从论”。两种顺从论,都有种族优越意味。19世下半叶,“盎格鲁顺从论”常被美国拿来对付印第安人和新移民,可是不用说新移民,就算是印第安人,也改变不大。印第安传统文化并没有因此消失,印第安人没有被改造为欧裔主流心目中的“美国人”。后来美国兴起“大熔炉”论述,实质是“盎格鲁顺从论”的委婉版。但它还能起点作用的只是不同族裔的欧裔白人,对华裔只能视为顽石难熔。
加拿大认为美国大熔炉是失败的。1928年以后,加国联邦下议院决定用“不列颠制度”同化不同语言族裔。联邦吸收移民,受欢迎的排序是英裔、西北欧裔、中东欧裔、犹太裔和南欧裔,亚裔及黑人最末。直到二战期间,加国仍然固执于“盎格鲁顺从论”,它和美国“大熔炉”论受到批判,是战后对法西斯种族观的厌恶所推动的。其实美加都在推行文化多元,只是柔性硬性之别罢。(来源:加拿大《星岛日报》,作者:苏赓哲)